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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內政部營建署樓板表面材衝擊音 降低量性能之規範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6-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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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戶樓板之衝擊音隔音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但陽臺或各層樓板下方無設置居室者,不在此限。

鋼筋混凝土造樓板厚度在十五公分以上或鋼承板式鋼筋混凝土造樓板最大厚度在十九公分以上,其上鋪設表面材 (含緩衝材) 應符合下列規定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表面材 (含緩衝材),其樓板表面材衝擊音降低量指標△Lw在十七分貝以上,或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隔音性)。

鋼筋混凝土造樓板厚度在十二公分以上或鋼承板式鋼筋混凝土造樓板最大厚度在十六公分以上,其上鋪設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表面材 (含緩衝材),其樓板表面材衝擊音降低量指標△Lw在二十分貝以上,或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隔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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